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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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项建设首批院级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2020/9/22 16:45:51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通知公告

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打造一批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示范引领学院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为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水平、结构化教学创新团队奠定基础,根据《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包院〔2020〕18 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首批校级教学创新团队遴选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数量

根据学院专业(群)规划布局,拟择优遴选3个覆盖重点(特色)专业(群)、引领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个相统一”,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团队教师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广受师生好评。团队负责人及教师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无教学事故,历年师德考核合格。

(二)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15至2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30%以上;骨干成员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兼职任教不少于3名。

(三)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的专业领军人才或专业带头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牵头建有市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优先。

(四)教学改革基础良好。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及时将最新研发成果融入教学,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承担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开发,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教学改革项目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或建有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专业特色优势明显。校企合作基础良好,积极承担集团化办学、1+X证书制度试点、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培养等工作,承接过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学生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自治区级品牌专业、重点建设专业,承担自治区级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任务的专业优先。

三、建设任务

(一)加强团队教师能力建设。

(二)建立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

(三)构建对接职业标准的课程体系。

(四)创新团队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

(五)形成高质量、有特色的经验成果。

四、工作程序

(一)团队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自愿申报,提交团队负责人所在系部。

(二)遴选推荐。各系部依据学院公布的遴选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进行推荐,每个系部推荐数量为1个团队。请将申报书、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评审立项。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教学创新团队进行评审,确定团队建设单位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培育建设。确立为立项建设的团队根据团队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进行为期3年的团队建设,学院依据《办法》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五)考核验收。建设期内,教务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团队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评估,根据绩效确定跟进支持政策;建设完成后,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认定为院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验收不合格的,按《办法》规定执行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赵源;电话3320041;电子邮箱315713635@qq.com。

 

附件:

1.院级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申报书

2.院级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汇总表

3.院级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评审指标体系

4.《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