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和《关于扩大1+X证书制度试点规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院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证书范围
第三批启动试点的7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见附件1)。
二、试点专业条件
申报试点证书的专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方向)与拟参与试点证书对应,近3年连续招生,参与试点的专业(方向)每个年级至少有2个以上成建制的教学班(全日制在校生60人以上),具备一定相关领域职业培训经验。
2.拟参与试点的专业为学校优势专业,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服务面向,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高,贯彻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力,已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3号)制(修)订完善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拟参与试点的培训团队有具备培训能力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少于50%,行业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20%,具有满足模块化教学需要的结构化教师教学团队。
4.具备满足证书培训需要的教学和实习实训条件。
5.制度体系健全,教学管理规范,团队保障有力。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首批、二批试点专业
需提交2020年度试点培训计划(包含指导思想、建设目标、试点对象、建设任务、保障措施、进度安排等方面)、《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2019年新制(修)订的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拟申报第三批试点证书的专业
需提交《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2019年新制(修)订的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三批试点申报网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请各系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盖章,并于2020年4月29日前统一报送一份纸质版材料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师资管理科(新校区办公楼209)。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12326026@qq.com。
附件:
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