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的引领者,青年骨干教师是学院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为更好的提升我院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水平,依据《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开展学院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重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坚持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
二、专业带头人的选拔
(一)选拔范围
我院在职教师中,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双师”素质,年龄不超过53周岁的教师。
(二)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师德高尚,学院师德考核合格。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生反映良好。潜心教学和科研工作,勇挑重担,富有创新精神,善于合作,作风民主。
(2)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经验丰富,熟悉各个教学环节,能熟练讲授2门以上(含2门)课程,其中1门为专业核心课程,并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近3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均为A级,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并具有帮带过1~2名青年教师的经历。
(3)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熟悉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是该专业领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或技术权威。
(4)能够把握所在专业前沿,工作实绩突出,注意探索新的、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具有相关专业的企业工作经历或到相关企业进行技术服务的经历,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科技服务能力和过硬的实践技能。
(6)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能力,能较好地团结和带领团队优质地完成教学和科技服务工作。
2.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近3年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
(1)承担市级、厅(局)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结题),或获得获院级及以上级教学、科研奖励。
(2)在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3)个人在院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含讲课比赛、教学能力比赛、技能竞赛等)中荣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比赛(含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创业创新类大赛等)荣获三等奖以上。
(4)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统编教材至少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
(5)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达5万元以上。
(三)选拔时间和选拔程序
1.选拔时间及名额
每3年进行1次,原则上每个专业选拔1名校内专业带头人。
专业停止招生且无在校生的专业不能参加专业带头人的评选,专业恢复招生或新增专业招生后,可按照条件增选专业带头人。
2.选拔程序
(1)本人申请或教研室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填写《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经系部公示,将公示结果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申请人资格及业绩成果进行审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将入选名单,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
(4)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
(5)公示。
三、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
(一)选拔范围
我院在职教师中,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双师”素质,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教师。
(二)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师德高尚,学院师德考核合格。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生反映良好。潜心教学和科研工作,勇挑重担,富有创新精神,善于合作,作风民主。
(2)具有本专业领域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性教学等方面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成绩显著。
(3)教学能力较强,独立承担过2门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近3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均为A级,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2.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近3年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
(1)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至少1篇论文。
(2)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主编或参编本人撰写部分超5万字)。
(3)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励。
(4)作为主要负责人(本人排名列前5名)参与院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
(5)在学院及以上级别组织的各种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关的技能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三)选拔时间和选拔程序
1.选拔时间及范围
每3年进行1次,原则上国家级专业、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每个专业选拔3名青年骨干教师,其他专业每个专业选拔2名青年骨干教师。
专业停止招生且无在校生的专业不能参加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专业恢复招生和新增专业招生后,可按条件增选青年骨干教师。
新专业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对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要求。
2.选拔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填写《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登记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经系部公示,将公示结果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申请人资格及业绩成果进行审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将入选名单,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
(4)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
(5)公示。
四、其他要求
1.请系领导和教师在进行申报前,务必认真研读《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充分了解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职责并对申请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各系对专业停止招生且无在校生的专业不能参加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专业恢复招生或新增专业招生后,可按照条件增选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
3.每年度依据《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细则》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量化考核。
4.报送要求:
(1)请各系严格按照专业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名额要求组织评选。教务处对各系推荐的候选教师资格进行严格复审。
(2)材料清单:专业带头人申请表、青年骨干教师申请表、汇总表(加盖系章,领导签字),以上材料均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
(3)2020年5月8日前由各系统一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师资管理科,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412326026@qq.com。
教务处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