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在我院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激励广大一线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决定在我院开展评选优秀教师活动并予以表彰。
一、评选范围
工作在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热爱教育事业,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课程改革、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学中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教学态度认真负责,注意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教学组织能力强。
5.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学经验。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论文或教学总结文章,并在院校内外刊物上发表。
6.在一年的教学工作中,网上测评学生评教评价登记为A级。
7.积极参加学院和系部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
8.在本年度的教学工作中没有教学事故等相关问题。
9.在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奖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方法
1.评选工作要在个人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公开、公正原则,经过全体教师评选或经系部评议。
2.参照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其中满足上述6条以上者方具有评选资格,被推荐教师需填写《2019年度优秀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
3.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要经教务处审批,教务处评选不合格者系部不进行补报。
4.各系部于12月19日前将本部门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及《2019年度优秀教师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整理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师资管理科。
四、其他
各系部评选名额详见附件2。
联系人:徐婷
联系电话:0742-3320041
电子邮箱:412326026@qq.com
教务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