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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关于推荐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2019/4/8 15:57:01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通知公告

 各系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系部根据以下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各系部推荐的人选必须经过系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通过方可上报。

2.   4月10日下午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师资管理科,纸质版交至明德楼209,电子版发送至315713635@qq.com        

                             

                        关于推荐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教师司函〔2019〕1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项目实施作为建设双一流大学及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在项目实施中与高水平大学建立起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各高等院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本校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切实把好选派质量关。

二、推荐名额

2019年教育部下达我区推荐名额30名。各高校按要求各推荐候选人数1-2名。

三、选派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在职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各高校务于4月12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报送至教师工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郑玮

联系电话:0471-2857005

电子信箱:zw_jyt@126.com

QQ 号 码: 110347579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邮    编:010011

 

附件: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