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增强专业群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启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请各部门参考《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试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进行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部结合本部门专业建设规划,紧紧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自治区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专业群内涵建设,凝练专业群特色,提升专业群服务产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能力,重点打造紧密对接产业、人才需求旺盛、办学理念先进、发展后劲充足的专业群,逐步建成在国内同类专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水平专业群。
2.申报条件
(1)根据人才培养的服务面向,以优势特色专业为核心,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专业群;
(2)每个专业群由3个及以上专业组成,核心专业原则应为自治区品牌专业或重点建设专业,且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
(3)核心专业整体教学水平高,师资队伍实力强,在专业群中能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4)专业群负责人必须符合专业群领军人才的选拔条件,详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群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3.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步骤
(1)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期为3年。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于2018年12月启动实施,2021年12月验收总结。建设期满达到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验收标准,经验收合格,可认定为高水平专业群。
(2)中期检查(2020年6月)。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建设中期学院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专业群将终止建设计划,并停止立项支持。
(3)验收总结(2021年12月)。学院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将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对照验收标准,全面考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验收不合格的专业群,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4.申请高水平专业群需填写《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方案》(附件1),并于2019年1月2日中午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师资管理科(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12326026@qq.com)。
5.未尽事宜,请与学院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师资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徐婷,电话:0472-3320041。
教务处
2018年12月24日